不過看完我看得到的文章之後
覺得好像沒有我想像的那麼嚴重
於是將標題改為「騎虎難下」比較適合些
不明瞭事件起因的請見
http://www.twbbs.net.tw/1814222.html
這件事情我只是個路人,也未參與發言
僅有的就是在自家blog一舒言論吧
就像我跟AYA太太說的一樣
其實我不用去看留言,也知道是發生什麼事情
在我還沒看之前是這樣想的:
某甲買了某乙製作的衣服,並且聲稱是自己製作
接受眾人讚美表揚
東窗事發後,遭到眾怒指責
依然堅持自己沒有錯,並和眾人吵成一團
本來不想去看留言的,後來想想
既然要寫文章理論,稍微了解事情始末也是應盡的職責吧
所以就去看了,還好只有兩頁
我以為會戰個幾百篇的......(又不是在巴哈XD)
看完之後,簡略整理如下:
某甲買了某乙製作的衣服,拍照放於網路上接受眾人觀賞讚美表揚
在他人誤以為該件衣服是某甲自行製作時
並未予以澄清解釋,意圖混淆視聽
東窗事發後,遭到眾怒指責
聲稱:「擁有服裝丙級執照,購買某乙之衣服是為了仿製
沒有說過製作了該件衣服,一切是大家的誤會」
同時,在某甲自己的BLOG
某甲其友與台論眾民亦展開了激辯 (這我就真的沒去看了)
上面是簡單的整理,當然事情沒有這麼單純
事實上我覺得整件事情很難理出一個脈落
原因就是某甲發文沒個條理,沒個章法
至今我還是搞不清楚,他承認的到底是
a.這衣服是我做的,但是是仿造某乙的
b.這衣服是我做的,跟某乙沒有關係
c.這衣服不是我做的,另外一件才是我做的
d.文章都不是我發的,是我老媽發的,跟我沒有關係
還有就是,我也搞不清楚那個帳號到底是他用的
還是他跟老媽共用的
哪些文章是他發的,哪些文章是他老媽發的
或者是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人在玩分身術
而聲稱28歲(子)與51歲(母)的說法到底是不是真的?
我個人認為(純個人觀點,請勿引用)
帳號只有一個人用,他在玩分身術
該人應是男性,且有20歲以上,但心智年齡不高
長年閉門不出,不善與人交際,喜愛在網路上接受大家的關注以獲得成就感
他可能真的有丙級執照,但說實話
光看字面上意思,一定還有乙級跟甲級,丙級當然不是什麼了不得的東西
就算拿了甲執也不一定就做得好娃衣
娃衣跟成人衣服更是完全不相同的領域=_=
拿不出實證,只會拿丙執來說嘴,實在令人無法信服
至於爲什麼說騎虎難下
主要就是某甲從前就以DZ官方服裝讓大家「誤會」
得到稱讚之後食髓知味,仍繼續以他人服裝讓大家「誤會」
事情被爆出來之後,不只是拉不下面子承認道歉
又遭到憤怒鄉民以言語攻擊,有些甚至人身攻擊
這又另某甲更加不能忍受,更加下不了台
更何況眾人的「誤會」正是他生存的原動力,怎麼可能輕易承認
要我說,要他道歉是沒有可能的事情
又,以某甲的思考邏輯跟語言能力
要將事情講的清清楚楚亦是沒有可能的事情
因此是根本不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
最多吵吵鬧鬧不了了之
再說,要某甲道歉之前
其他那些進行人身攻擊的娃媽也應該要先道歉
打著正義之旗行傷害之實,看起來也很沒說服力
聽說原作者某乙因此事件,相當情緒低落
同為娃衣創作者,我當然不可能認同某甲盜用的行為
但是,身為一個創作者,且作品公開展示、公開販售
就不能抱著「全世界的人都是好人」的想法
大太陽底下沒有不可能的事情
被盜用者反咬亦不是新聞
何況這次的事件主角某甲,看也看得出來其立場有多麼搖搖欲墜
所說的話,所論的理有多麼虛弱無力,徒然困獸之鬥
既為創作者,那麼所持的能力就是最好的證明,最大的武器
那是別人偷也偷不走的東西,何必為了一個無能無力的人傷神
是非正義自在人心,請抬頭挺胸的繼續走下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