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應該是新聞也報到濫了
政論節目也講到濫了的題目
今天偶然在YAHOO新聞發現一篇社論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816/4/iv8q.html

馬英九是否有罪稍待再說
只是我對於這位侯檢察官的行為不很認同
他做了什麼?
除了發聲明稿之外,他還跑去上三立電視台的政論節目為自己辯白

基本上,我覺得檢察體系應該是一個獨立運作的機關
檢察官不是政治人物,他的目標應該是公眾利益
至於利用媒體放出各種消息以及言論,是不適當的
尤其他所講言論還是跟剛審理完,正要上訴的司法案件有關

如果覺得有所不公,應該在法庭上說
利用媒體向跟法律絕緣的一般老百姓說,有什麼意義嗎?
其一我們不懂法律
其二我們看不到呈堂證據
其三我們看不到雙方公平輪流的辨證
因此是不應該基於媒體消息、單方面的發言來對一個事件做評斷

老實說,我也不完全相信先前馬方律師披露出來有瑕疵的那些筆錄
我不是說那些筆錄是假的
在說侯檢的筆錄是斷章取義之前
我還懷疑這是被斷章取義拿出來的片段
也就是說,不知道這一段有瑕疵的筆錄到底佔整體的幾%
以及前後文是如何
另外就是,是不是所有檢察官的筆錄寫法都是這樣子的

不過法官既然已經宣判,那麼我會相信法院的決定
畢竟他們才是看得到最多證據,最具有專業的人

以結論來說
看到侯檢在這一段時間的作為,即使把那些筆錄的瑕疵排除掉
我還是很懷疑他的立場、動機、專業能力
甚至他跑去上電視節目的行為
還可以合理懷疑是為了挽回深綠民眾的信心
使深綠派更加堅信馬英九有罪,法官是偏袒的,以及侯檢遭受不公
不然我沒有理由去解釋他只去三立電視台而不是能跑幾間是幾間

至於馬英九的問題,就是他對自己太有自信
這個特別費很明顯是制度有瑕疵,但他一開始卻沒有警覺
以致產生如今的後果

目前已經確定要進行上訴
二審會拖到哪時,會有啥結果我不知道
但只能說,馬英九如果你連這種小事都混不過去
也不用怨嘆無法競選總統了
因為你即使滑壘得分,以後還是有很多機會被弄下來的

==========新聞備份區=============
怪事!院判無罪 檢要被告道歉
 更新日期:2007/08/17 04:39 記者: 王己由/新聞分析
馬英九特別費案,證人吳麗洳偵訊筆錄,為法官認定筆錄記載與實際問答不符,確有斷章取義,檢察官侯寬仁不滿,大動作舉行記者會,以孤鳥之姿,把法理爭辯訴諸民意,更揚言馬英九和律師不道歉,就要提告,這樣的作為,實在讓人難以想像,這是一位檢察官嗎?
檢察官和律師的立場,本來就是對立、各為其主,特別費案審理過程中,引爆吳麗洳偵訊筆錄記載不實的爭議後,檢察官改革協會,在七月廿日上網貼了一篇題為「筆錄爭議應回歸法院調查」的文章,「籲請各方節制,回歸訴訟正軌,方能落實公平審判」。
八月十四日,台北地院宣判特別費案,判決書認定證人吳麗洳的筆錄記載與實際問答不符,確有斷章取義之處,排除證據能力。判決書上的認定,就是法院法官調查後的結果。
身為司法一環的檢察官,對判決結果,不透過上訴的審級救濟制度,爭法理是非,反捨正道,舉行記者會,甚至揚言不排除訴究馬英九和其律師妨害名譽的刑責。這種言行,和市井小民的爭執有什麼不一樣?而法院判無罪,卻要被告向檢察官道歉?更讓人質疑侯寬仁是否將矛頭指錯方向。
常言道,誠實乃最佳之策。犯錯,就認錯,何苦硬拗。侯寬仁直到昨日的記者會,還堅持吳麗洳的偵訊筆錄並無不實之處,但法院的判決書歷歷在目,社會自有公評,侯寬仁說他挺身而出是為了捍衛檢察官形象,但侯寬仁所引發的偵訊筆錄風暴,卻是連許多檢察官都看得直搖頭。
馬英九特別費案尚未判決確定前,侯寬仁身為偵查檢察官,縱有千般苦水,不服判決結果,就提出上訴,而非在法庭以外,另起戰場噴口水、掀爭戰,更不該因個人之爭,把全體檢察官拖下水,自己先傷害司法和檢察官威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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